为加强龙陵县龙新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实村卫生室人员力量,保障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地,经报请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同意,结合龙陵县龙新乡实际,决定招聘乡村医生2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录用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乡村医生2名,拟招聘村为:龙陵县龙新乡勐冒村卫生室,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6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乡村医生职能的身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户籍/居住地为龙陵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过医师执照、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员,因存在过错被其他乡镇卫生院开除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5日,到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综合办公室(办公楼二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咨询联系电话:杨老师13368755280,0875-6800041。
2.报名材料:《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6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设置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考试通过还未领取证书的需提供成绩通知单。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考试及相关程序
(一)学习及从业经历综合量化评分
根据现场资格审核情况,按《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6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学习及从业经历综合量化评分细则》,查阅个人信息进行学习及从业经历量化评分,评分结果在笔试前完成。
评分标准依据如下:
1.符合相应的招聘条件及范围。
2.查阅相关资料:(1)学历层次。(2)获奖情况。(3)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执(职)业资格证书。(4)学习活动及从业经历(包括就业见习经历、岗位工作经历)。
(二)笔试、面试
对医学专业知识进行书面测试,测试通过方可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笔试成绩×60%+学习及从业经历评分×40%)×60%+面试成绩40%。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学习及从业经历评价得分高者胜出,两类成绩均相同的进行专业知识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四)资格复审
由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对综合成绩高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五)体检
体检对象自行到县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由龙新乡卫生院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
(一)岗位性质
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乡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属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
(二)合同管理
由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正式批复后,卫生院再行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乡村医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村医补贴、工资待遇和相关保险。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其他事项:若发布公告后没有报名对象或报名人数≤招聘人数的,单位岗位特别需求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采取直接面询的方式进行招聘。
八、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监督举报电话,0875-68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