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天平公证处是经云南省司法厅核准,司法部备案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证员助理一名,男女不限,昌宁户口优先(工作地点:昌宁县)。
2.司法辅助工作人员一名(工作地点:腾冲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3.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
5.工作细致,团结同志,密切协作,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
7.公证员助理,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及具备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地址腾冲市,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1.薪资按本处聘用人员薪资办法执行,具体薪资待遇面谈。
2.其他福利待遇:
(1)员工定期体检以及其他员工关怀;
(2)法定节假日,以及带薪年休假等;
(3)缴纳“五险一金”。
1.投简历
请将个人简历(格式内容自拟,内容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学习及工作简历)、学历学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图片或文档形式发至邮箱1766411619@qq.com;
联系电话:13398844563
联系人:张老师
投递简历截止日期:2026年4月26日
2.岗位能力测试、背调、体检
报名材料经我处统一审查后,电话通知进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通过者进入背调、体检环节。
3.录用
经过招聘程序后决定拟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2-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
1.应聘者须如实提交信息及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通过初审者将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请勿重复投递简历,所有应聘材料保密处理、恕不退还;
3.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