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
一、招聘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岗位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专职辅警。本次招聘的人员与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签订合同,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公安辅警:看守所1名(男)、环食药侦大队1名(男);
(二)留置看护:1名(男);
(三)禁毒专干:勐董镇2名(男)、芒卡镇2名(男)、勐角乡1名(男)、单甲乡1名(男),目前工作地点均为勐董镇。
(四)交管大队:综合管理中队5名(均为男性,工作地点均为勐董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除外);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除外);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1.65 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6.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7.户籍地为临沧市或在临沧市常住三年以上;
8.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被执行人的;
9.患有严重身体疾病、精神疾病的,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10.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1.已就业人员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2.有纹身和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2厘米)的;
13.曾在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工作后离职的;
14.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相关招录情况在沧源警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7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五楼501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流程为: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地点报名(不允许代报)→现场填写《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登记表》《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禁毒专干报名登记表》《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交管辅警报名登记表》《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需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有此证的一并提交)、个人征信报告(自行到中国农业银行打印)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2)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和派出所负责按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岗位调剂及裁减
每个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若达不到1:2比例的,经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招聘比例,按照1:1比例进行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为避免浪费岗位,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可对报名考生进行岗位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