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天平公证处是经云南省司法厅核准,司法部备案设立的公证机构。为进一步充实我处工作力量,结合我单位实际用工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无违法犯罪记录、失信惩戒记录,认同公证、诉前调解行业工作性质;
身体健康,能够适配岗位内勤办公、外勤外出工作节奏,服从单位岗位排班及工作调度;
工作细致,团结同志,密切协作,责任心强,保密意识强,具备良好服务意识、沟通能力,熟练使用Office等基础办公软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事务等法学相关专业,熟悉基础法律文书格式,具备良好文字撰写、沟通协调能力,工作严谨细致,遵守司法行业工作纪律;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具备实际驾驶经验,能吃苦耐劳,服从外勤工作调度,有社区基层工作经验、房产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薪资按本处聘用人员薪资办法执行,具体薪资待遇面谈。
(1)员工定期体检以及其他员工关怀;
(2)法定节假日,以及带薪年休假等;
(3)缴纳“五险一金”。
请将个人简历(格式内容自拟,内容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学习及工作简历)、学历学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文档形式发至邮箱:
zhangsiy99@163.com;
联系电话:13398844563
联系人:张老师
投递简历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
报名材料经我处统一审查后,电话通知进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通过者进入背调、体检环节。
经过招聘程序后决定拟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2-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
应聘者须如实提交信息及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通过初审者将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请勿重复投递简历,所有应聘材料保密处理、恕不退还;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