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窗口工作人员2人(仲裁院工作辅助岗1人,就业中心窗口工作辅助岗1人)。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能严格遵守单位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自觉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好学上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维护团队合力。
(四)岗位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内,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办公软件,吃苦耐劳,能下乡,做事主动。
(五)报名对象:
昌宁县就业困难人员中的以下两类人员:城镇失业登记时间满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或离校一年内未就业且失业登记时间满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
(六)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15日,逾期不候。(联系电话:0875-713018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填写报名表(文末可扫码填写)。
(三)资格审查:2026年6月15日以后,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电话通知面试面谈时间及地点。
四、薪资待遇
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面试面谈时告知。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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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