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头条  >  本地资讯  >  龙陵县又有5人因醉驾被判刑
龙陵县又有5人因醉驾被判刑
2023年12月29日 17:39   浏览:460   来源:云聚城乡·头条

龙陵县又有5人因醉驾被判刑

2023年12月18日,龙陵交警又将5名醉酒驾驶机动车人员押送至龙陵县看守所执行拘役。

微信图片_20231229173328.jpg


案例一
2023年6月21日,赵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沿龙陵县龙玉大道由龙山镇花桥头方向驶往热泉路方向,行至龙玉大道路友宾馆路段时被龙陵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机构鉴定赵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2.35mg/100ml。经龙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微信图片_20231229173337.jpg


案例二
2023年7月10日22时43分,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段某报警称自己车辆被刮蹭。由于肇事车辆逃逸,民警立即对肇事车辆进行查找,最后在石某家旁找到肇事车辆,并在其家中抓获石某。民警在和石某了解情况时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将其带回交警大队执法办案中心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175mg/100ml,后将其带至龙陵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拟作血检,经鉴定机构鉴定其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59.32mg/100ml。最后经龙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石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微信图片_20231229173343.jpg


案例三
2023年8月14日,张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沿龙玉大道自东向西行驶,当日15时5分行驶至龙山镇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院场时,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龙陵县交警大队查获,经司法机构鉴定张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21.63mg/100ml。由于张某涉嫌违反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玖佰肆拾元的处罚。经龙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微信图片_20231229173353.jpg


案例四
2023年8月17日,余某醉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龙陵县龙山镇东坡路以63公里/小时(路段限速为4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行至龙山镇东坡路与龙华路交叉口路段时发生摩托车侧翻。经鉴定中心鉴定余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40.45mg/ml。经龙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余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微信图片_20231229173413.jpg


案例五
2023年11月10日2时许,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若在律师事务所门口路段处被龙陵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民警查获。经现场对杨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35mg/100ml,经鉴定机构鉴定其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38.18mg/100ml。最后经龙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微信图片_20231229173421.jpg


龙陵交警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
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源:交警大队

头条号
云聚城乡·头条
介绍
推荐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