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 [切换站点]
同城头条  >  本地资讯  >  保山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保山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5 天前   浏览:111   来源:云聚城乡·头条

保山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保山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第四条规定《保山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明确岗位各项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中医医院、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山市中心血站、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岗


(二)招聘人数。计划招聘医学类博士研究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保山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截止报名当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不满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含市外人员)报考此次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保山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对不符合保山市服务期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县级及以上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5123日(星期三)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保山发布、保山新闻、保山卫健、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转载。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统一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113024:00,时间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邮箱(邮箱地址:zzrsk2220960@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保山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④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其中,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⑤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原件扫描件能证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主要工作业绩、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材料。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应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现场观摩。20251212组织第一批应聘人员到保山市相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行现场观摩后期招聘工作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开展。


)资格审查。此次公开招聘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专业方向、用人单位需求等匹配工作单位和岗位。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在资格审查时,当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时,招聘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匹配情况,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七)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采用业绩陈述、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面谈成绩100分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出现需要加试情形的则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加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市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面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引进博士研究生面工作,由隆阳区卫健局组织


(八)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面试成绩大于75分及以上者,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的招聘环节。


(九)体检。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1,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的招聘环节。


(十)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术诚信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聘用人员,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由隆阳区卫生健康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政策待遇


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待遇,按照《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和《保山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十条措施》相关规定执行。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引进博士研究生按照隆阳区相关规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协商确定。


纪律和要求


(一)承诺信息真实。应聘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对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期间,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回避制度,主动申请退出招聘工作。


(三)坚持公平公正。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招聘单位应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联系方式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及电话

老师:0875-2220960


九、监督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解释。


附件1  保山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附件2  保山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附件3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23日 


头条号
云聚城乡·头条
介绍
推荐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