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专职消防员保障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区消防救援局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2.招收入队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920元/月·人;
3.实施职级、量化管理,首期签订劳动合同1年,月基本工资5000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工资根据月绩效浮动);
4.入队满一年后,享受队龄工作,每年递增100元/月;
5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补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6.政府专职消防员入队后统一安排食宿;
7.政府专职消防员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度,休息时间由单位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每月休6天),未休假按照每天100元补助,补助上限每月6天;
8.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工资300元/月;驾驶员岗位工资800元/月;
9.享受符合法律法规的各类专项补贴、带薪休假、年度体检等多项福利。
(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保障待遇
1.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区消防救援局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工资由区财政统一保障;
2.招收入队后实行为期10天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无工资,保障食宿;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920元/月·人;
3.实施职级、量化管理,首期签订劳动合同1年,月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5000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
4.驾驶员岗位工资300元/月,入队满一年后,享受队龄工资,每年递增50元/月。
5.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补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6.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入队后统一安排食宿;
7.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度,休息时间由单位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