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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2025年11月06日 14:38   浏览:288   来源:云聚城乡·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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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腾冲市妇幼保健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 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医院研究,拟招聘就业见习人员1名,结合岗位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离校2年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审核毕业证)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过见习补贴;

6. 属腾冲生源或持有腾冲户口;

7.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1. 报名地点:腾冲市妇幼保健院六号楼四楼会议室。

2. 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28日(8:00-11:30、14:30-17:30,休息日除外)。

4. 录用方式: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者先到先录,岗满为止 。


(二)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第二天,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期举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请各位报名者留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见习时间及待遇

1.见习期限为12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结束见习期。  

2.医院按2020元/月标准向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不享受“五险一金”及住房补贴。  

3. 咨询电话: 腾冲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0875-5131272。




腾冲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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