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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2025-2026学年度学生食堂普通餐第1标包米、面、油、干货调味品招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8月07日 10:40   浏览:204   来源:云聚城乡·头条

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2025-2026学年度学生食堂普通餐第1标包米、面、油、干货调味品招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2025-2026学年度学生食堂普通餐第1标包米、面、油、干货调味品招标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LCCG-2025-13。

2.项目名称: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2025-2026学年度学生食堂普通餐第1标包米、面、油、干货调味品招标项目(二次)。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0元(人民币玖拾万元整)(本采购预算金额为招标人预估的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5.最高限价:¥900000.00元(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2024-2025学年度学生食堂普通餐米、面、油、干货调味品等原材料的配送服务单位,定点配送学生食堂的米、面、油、干货调味品(包含相应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测、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具体品种、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据实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食材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1

大米

1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及要求

2

面粉

1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及要求

3

食用油

1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及要求

4

干货调味品

1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及要求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包不得拆分。

8.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供货服务期限为2025年9月-2026年7月。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供货期限为准,按照实际供货时间进行结算。招标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9.交货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购销合同后,按招标方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验收)。

10.交货(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标准、规范、招标人要求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12.投标报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若不下浮的(含下浮0%),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下浮率)即为最终报价(下浮率),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原料费、产品包装费(含特殊字样印制)、运费(含二次搬运)、配送费、损耗、装卸费、保险费、抽检留样和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但按常规应当包括的所有费用,该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除此之外供应商不得向采购方主张任何费用),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13.结算方式:供货结算按照招标人采购食材实际供货数量和供货天数进行结算,次月结算上月采购货款。供应商需及时提供招标人采购食材正式税务发票和销货清单,招标人凭发票和销货清单支付供应商货款。详细结算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及条款合同约定。

14.付款方式: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按时保质保量配送食材到招标人指定位置,并经招标人验收人员验收签字。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报账材料(如正式税务发票和销货清单等),招标人次月结算上月相应货款,详细结算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及条款合同约定。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若发现中标人存在以上情况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在确认中标结果后,招标人若发现中标人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等条件,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7.在确认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购买食品安全保险(注:保险金额需在200万元及以上),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18.在确认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几种级别和品牌的大米、面粉、食用油供招标人选择使用,并和招标人做好沟通协调,按照招标人需求配送。供应商不能不顾招标人需求,强制提供给招标人某一级别或某一品牌的大米、面粉、食用油,如出现此类情况,将当做供应商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1.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保证招标人采购食材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具备必要的食材运输设备(如:配送厢货车等),配备与之功能齐备的完整的仓储场所厂房、与之相配套检测人员、检测室、办公室(或材料档案室)并拥有基本的粮食检验设备,符合国家对采购食材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每批次供应招标人的食材均有相关的检验报告疫或提供食用农产品质量承诺达标合格证(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成立未满1个月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2名及以上粮油保管人员。粮油保管人员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及健康证。

(2)投标人须具备2名及以上粮油质量检验人员。粮油质量检验人员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及健康证。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若投标人有不良记录,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须建立规范的招标人采购食材经营台账。按时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须指导招标人建立食材购进领用台账,规范填写台账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近三年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

3.方式:现场获取;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原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则不需要)(原件);(5)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到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报名登记并通过审核后,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8月2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7-13)。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2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7-13)。

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公告栏”、“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服务号”、“职教龙腾公众号”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说明:1、请各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该项目未开标之前密切关注信息发布媒介,如该项目需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各投标人未及时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的标准计算优惠后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龙陵聚缘教学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校内

联系方式:1530875075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

联系方式:18788030115、19912950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杨先生

电  话:18788030115、19912950090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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