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商铺招租公告
龙陵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对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路口原玉都商务酒店一楼商铺、龙陵县龙山镇城区教育集团赧场校区商铺和龙陵县镇安中学对面商铺等3处资产进行公开招租,采用“报名即可租”模式,流程简便高效。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自然人踊跃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基本情况
原玉都商务酒店一楼商铺
地理位置: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路口原玉都商务酒店一楼商铺。
建筑面积:305.55平方米,共8间商铺,商铺结构为砖混结构。其中3号商铺建筑面积36.78平方米(暂不出租),4号商铺建筑面积44.08平方米(暂不出租),5号商铺建筑面积32.32平方米,6号商铺建筑面积32.28平方米,7号商铺建筑面积37.46平方米,8号商铺建筑面积40.29平方米,11号商铺建筑面积48.79平方米,12号商铺建筑面积33.55平方米
龙陵县龙山镇城区教育集团赧场校区商铺
地理位置:位于龙陵县龙山镇城区教育集团赧场校区。
建筑规格:总建筑面积492.8平方米,包含14间框架结构商铺。
龙陵县镇安中学对面商铺
地理位置:龙陵县镇安中学对面。
建筑面积:122.46平方米,共6间商铺,商铺结构为砖混结构。其中1号商铺建筑面积15.18平方米,2号商铺建筑面积15.18平方米,4号商铺建筑面积22.8平方米,6号商铺建筑面积22.8平方米,7号商铺建筑面积22.8平方米,8号商铺建筑面积23.7平方米。
以上铺面经营范畴为:允许经营百货、文具及生活家居等品类,需严格遵循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规定。
二、承租要求与租金标准
承租人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手续齐全的法人单位;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租金标准
计价方式:商铺租金依据实际承租面积核算。
支付方式:租金按年结算,承租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满即止。
报名地点:龙陵县龙山镇河头路口黄龙玉都4栋2、3号商铺。
所需材料
企业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报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后续流程安排
合同签订: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商铺交接:完成合同签订且承租人付清首年租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商铺交接,承租人可进场开展经营活动。
五、其他重要说明
经营规范:承租人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划要求,合法合规经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
费用承担:租赁期内产生的税费、卫生费、水电费、装修费、水、电、物业等所有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特别约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商铺或改造房屋结构;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龙陵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张世娥:18725023006
黄兴瑞:15987763981
咨询地点:龙陵县龙山镇河头路口黄龙玉都4栋2、3号商铺。
龙陵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