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由旺镇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结合全镇应急力量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竞争、能力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综合评定,择优招录。
二、招聘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名(战斗员),仅限男性,主要从事火灾防范、火灾扑救、重大灾害处置、应急救援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纪记录,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3.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相关应急工作实战经验的队员,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
5.身高160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口吃,无重听,无突出纹身,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具备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招录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
2.具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相关应急工作实战经验的队员。
3.持B2或以上驾驶证的人员。
4.体育特长专业人员。
5.具有消防特种车辆装备维修使用,无人机操作,水上救援,消防救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或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且在执行期内的。
5.本人和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加邪教活动的或者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按照施甸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标准执行。
(二)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险。
五、工作模式
(一)工作地点:由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由旺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由旺镇消防工作站)。
(二)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首次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岗位职责需求,接受岗前培训、驻队轮训),试用期满后每月享受轮值休息休假(按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执行),如有执勤任务或镇党委、政府安排特别任务期内须无条件服从单位安排。
(三)管理模式:由旺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由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由旺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由旺镇消防工作站)管理、使用。特殊情况时受施甸县应急、消防大队等部门调度,听从指挥处理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四)管理机制:劳动合同与由旺镇人民政府签订,试用期一个月。管理机制按专职消防队相关管理规定和考评办法执行,合同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职消防队相关管理规定的或者民主测评、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材料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日(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由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由旺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由旺镇消防工作站)。
3.报名方式及材料: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至由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原由旺镇幼儿园)二楼队站办公室进行报名,须携带5分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由旺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一),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做出承诺。
(2)网络报名:按照上述现场报名的材料要求,将材料的扫描件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由旺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材料+姓名”)投递至邮箱877452356@qq.com,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未通过者不再进入下个环节),电话通知报名者进入体能测试及面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总分为75分,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俯卧撑、100米、原地跳高、引体向上,评判标准参照《由旺镇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二)执行。体能测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合格标准的(体能测试五个科目中,任一科目不得分则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25分,主要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五)政治审核及体检
体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需提供政治审核材料和体检报告(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政治审核及体检等环节后,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成绩和招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由旺镇人民政府申诉。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由由旺镇人民政府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此次招录不指定招录考核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自动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五)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由旺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75-8881015。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87547331
附件: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