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勐糯镇犬只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勐糯镇实际,现就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犬只规范管理及流浪犬专项整治工作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勐糯镇集镇建成区(宁馨小区至大寨村、勐华加油站至大洼口)、田坡半斤坝街子、219国道沿线等交通要道、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
二、整治内容
(一)严格实行养犬登记与免疫制度
所有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常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并定期到勐糯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或指定免疫点进行兽用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种,领取免疫证明。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二)严格遵守养犬行为规范
养犬人应严格遵守“拴养、圈养”制度,严禁散养、放养。携犬出户时,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不超过1.5米的犬绳(链)牵引,并主动避让他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避免在上下学期间到学校周边活动,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维护环境卫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如机关、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导盲犬等服务犬除外。
(三)坚决杜绝流浪犬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遗弃、虐待所饲养的犬只。对无人牵引、未拴养圈养且在户外游荡的犬只,一律视为无主犬或流浪犬。
三、时间安排与整治措施
(一)自查整改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2日)。所有养犬户必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犬只的拴养、圈养整改,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和免疫手续。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应及时向勐糯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报告,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集中整治期(2025年9月23日起)。勐糯镇政府将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消防、集镇管理、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等部门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对全镇范围内的流浪犬、无主犬进行集中捕捉。对逾期未按规定拴养、圈养的犬只以及流浪犬,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捕捉处置。
(三)长期规范管理。本次集中整治后,勐糯镇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和执法工作。
四、监督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法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阻,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对举报人的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875-6820008。
希望广大居民朋友充分认识犬只规范管理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本次整治行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养犬人,共同维护我们安全、整洁、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
特此公告。
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